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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回报家乡行动”的实施意见
时间 07-10-08 09:39:52 点击数   文章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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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全镇开展“回报家乡行动”
助推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

   为加快全镇建设步伐,动员组织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发展和建设中,结合全市“爱德工程”建设和莱州市委〔2007〕16号文件中“十大爱心行动”的要求,决定在全镇开展“回报家乡行动”。实施意见如下:
   一、指导思想
   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、十六届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借助“亲情”的纽带,以“志愿、公益、互动”为原则,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反哺农村、回报社会,形成城乡互动、优势互补、相互促进、共同发展的新格局,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、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。
   二、坚持原则
   1.自愿参与原则。动员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、社会贤达人士、企业家、个体经营户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,以自愿参与的原则,积极投身家乡新农村建设。
   2.整合资源原则。通过政府、社会、个人的良性互动,促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从依赖外部人力物力资源的“外源型”发展转变为“内源型”发展。
   3.形式多样原则。行动的实施要从实际出发,既可是长期行为,也可是短期举动;既可是资金支持,也可是技术帮扶;既可是先进理念传播,也可是劳力资源转移;既可是产业帮扶,也可是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等。
   三、活动内容
   组织开展“回报家乡行动”要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任务来展开,紧扣发展主题来深化,多形式、多渠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。每年分五个环节组织实施:
   2月份(春节前后)开展亲情连结茶话会活动。期间,由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在外游子汇报家乡工作、家乡变化,汇报今后规划和打算,征询在外人员意见和建议,同时,由在外人员介绍外面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并向家乡建设献计献策。
   5月份,开展团聚月季花节活动。以月季花节为契机,分层面邀请在外游子回乡过节。通过团聚月季花节活动,使他们亲身感受家乡变化,更加浓厚亲情、友情、家乡之情。
   10月份,开展亲情连谊活动。通过发一封信、打一个电话、去一次工作单位,关爱在外游子的工作、生活,增进双方的亲情、友情。
   12月份,集中开展“回报家乡行动”。通过前三次联谊活动,动员在外游子开展“表感恩心、报家乡情”活动。

   四、工作措施
   一是加强领导。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,发挥各自优势,配合联动,形成合力。村级要发挥积极主动性,体现以村为主体。
   二是广泛宣传。镇上开辟“回报家乡行动”专栏,大力宣传“回报家乡行动”的意义、重要性,营造浓厚活动氛围。同时对涌现出的先进人物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,弘扬正气,推动活动深入开展。
   三是政策激励。对捐资、捐物多及在发展上有重要贡献的,以恰当方式树功德碑、冠名等。
   四是完善机制。 将村外、镇外、市外所有游子逐一登记造册,建立规范档案;不断总结经验,积极探索长效运行机制,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,为开展“回报家乡行动”注入新的活力,在发展农村经济和解决农民增收上取得新突破。通过建立健全人才储备机制、协调服务机制、项目资金管理机制,为“回报家乡行动”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,在实施过程中,各单位、各村庄要落实人员负责活动的信息交流和日常工作。
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莱州市驿道镇人民政府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07年10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