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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工作公开内容
时间
07-05-18 08:45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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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工作公开内容
一、环保工作人员职责
(一)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,协助分管镇长,对全镇的环保工作进行具体的监督检查和安排。
(二)配合平里店环保所,对本镇范围内的所有工、企业和加工养殖业进行规范系统化的管理。负责环保工作的平时落实督导,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。
(三)负责对本镇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进行环保监督,协助领导与各有关单位签订环保责任状,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。
(四)充分利用舆论宣传,增强全民的环保意识,全民参与,共同做好环保工作。
二、防治目标
1、排污费征收面达到100%,征收额97%以上。
2、新上项目审批率达到100%,"三同时"执行率达到100%。
3、信访案件处理率达到100%,处结率95%以上。
4、污染处理设施运转率达到80%以上。
5、无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项目。
6、每村规划建设一条环保示范街,做到废弃物定点堆放,不出现乱堆乱放现象。
三、办事条件
1、各村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成立环保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落实辖区内环境保护建设工作目标,经常组织学习环保法和有关法规,定期对所辖单位进行检查和总结,确保责任目标的全面落实。
2、教育引导有排污物的工企业、个体工商饮食服务业履行依法交纳排污费义务,无拖交、漏交、拒交现象。
3、新上建设项目,必须坚持严格审批制度,做到污染处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运用。
4、各村实行两委干部包队,党员包户制度,彻底消灭非法烧金和"二土一水"现象。
5、各村规划建设一条整洁街道,有指定的的废弃物固定存放场,不准存有四大堆,(粪堆、土堆、草堆、石堆)。
6、村工企业出现的污染及建设纠纷,能就地化解的就地化解,不能化解的,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,无越级上访案件。
7、把对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做为考核各单位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,坚持环保建设一票否决制度。
四、办事流程及承诺时限
1、凡新上项目,必须由建设单位先写出申请,经现场勘测后,符合要求的再逐级上报,一周内办结。
2、镇政府协调环保部门、建设部门对各单位环保工作落实情况逐一定期进行考核验收。
五、办事结果
1、单位、村庄每出现一起国家明确禁止的非法项目,取消当年文明单位资格,并依法对非法项目进行查处。
2、对没完成规定各项指标的,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。
3、凡完成规定各项指标,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均优先参与镇级、市级的先进评选。
监督投诉电话:2531002 联系人:葛占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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