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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工作公开内容
时间
07-04-06 09:45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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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工作公开内容
一、工作职责
全面负责政府财政、财务收支预算管理,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税收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制定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和工作制度,负责农业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,任务的分解落实及组织收入工作。
二、文明服务承诺
1、严格执法、热情服务。
2、积极做好财政、财务收支预算管理。
3、积极做好耕地占用税、契税的征收管理工作。
4、积极落实种粮补贴、油肥补贴政策,依法落实农业税收减免政策。
5、宣传农税政策、法规,将税率、计税依据、应纳税额向纳税人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。
6、依法开展农税稽查活动,认真做好对群众来访的接待工作,及时自理涉税举报案件,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举报人。
三、农业税收有关政策
1、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,都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。
2、契税和征收范围包括:
(1)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;
(2)土地使用权转让,包括出售、赠与和交换;
(3)房屋买卖;
(4)房屋赠与;
(5)房屋交换。
契税的税率为3%。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,减半征收契税。
监督举报电话:13723952702 联系人:梅玉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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